发布日期:2025-10-29浏览次数:16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增强,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新概念”“新场景”设置骗局,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现就非法集资常见陷阱提示如下:
一、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1.“农业云养殖”类案例
基本案情:某地孙女士经朋友介绍参与某“云养黑猪”项目,平台宣称投资者无需实地养殖,认购后可获得年化60%的收益。孙女士投入资金后,平台以“系统升级”为由冻结提现功能,随后关闭APP。经查,该项目无真实养殖场,利用层级返利发展4万名会员,涉案金额超亿元,涉嫌非法集资和非法传销活动。
风险提示: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为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公众合法利益,损害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云养经济”领域欺诈活动主要有三大特征:
一是以“农业+科技”为噱头,炒作田园生活、有机生态、智慧农业等热点,伪造养殖、种植的视频图片来虚构或夸大实际生产场景,对外宣称低风险、高收益,但真实经营模式难以支撑其承诺收益。
二是网络属性强,不法分子依托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开展运营,通过网上支付工具收付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资金监管和追踪难度大。
三是存在多种违法犯罪风险,不法分子以种养收益分红、农特产品返还等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有的利诱参与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
2.“AI算力租赁”类案例
基本案情:某公司宣称“购买云存储容量即享收益”,如“投资1万元购买1000GB云存储空间,年化收益15%-30%,按月分红”“存储满1年返还本金+额外奖励20%”,实则以新投资者资金兑付老投资者收益,涉嫌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一些不法机构打着高科技投资等旗号,编造包装虚假投资AI、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服务器项目,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参与,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该类机构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包装所谓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并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3“RWA”类案例
基本案情:某机构以“RWA数字文旅基金”为名,引导投资者下载APP购买虚拟货币,通过“拉人头抽提成”发展下线,声称入会可免费旅游并获高额回报。该模式无任何实体文旅资产支撑,纯靠新投资者资金维持运转,涉嫌集资诈骗。
风险提示:部分不法分子以“RWA”、虚拟货币、“境外数字期权”等为噱头,诱导群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根据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现提示如下:
一是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二是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温馨提示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请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信息,选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切实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转载来源:深圳市委金融办